陕西省财政厅入选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2017-07-19 14:02:02   来源:中国网

陕西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入选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西安市财政局、彬县财政局入选全国财政系统市县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中国网西安7月19日电(任湘萍)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的通知》(财办法〔2017〕8号),陕西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入选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西安市财政局、彬县财政局入选全国财政系统市县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方法。按照示范点建设方案,探索、创新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实现途径、方式和规律,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实现引领推动保障财政改革有为,规范财政管理有力,防控法律有效的目标。要抓住这个契机,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及时开展全国和全省财政系统示范点建设,同时鼓励、支持、督导示范点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和支持。示范点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理解,努力将法治财政建设打造成地方法治建设的亮点和名片。

同时,省财政厅将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宣传、边推广”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点建设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进一步塑造财政法治工作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的运行态势,在全省财政系统形成上下联动、以点带面、均衡发展、全面提升的法治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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