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公布2017年首期批量采购工作事项
2017-03-21 17:19:14   来源:中国网

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管理财政支出、规范采购行为等……

中国网西安3月21日电 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管理财政支出、规范采购行为等,在学习才政府及外省优秀采购经验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开展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具体采购过程中,相关人员须明晰三方面事项:其一,实施范围。本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包范围包括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省级单位,数量多于4台);其二,采购流程。填报采购计划→签订合同→验收评价;其三,采购要求。所有部门和单位应重视采购工作,加强协调,依照规定申报采购计划。省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组织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成效。对确因工作需要需采购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之外的产品的,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中标供应商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各预算单位要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落实好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王微萱)

[责任编辑 辛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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