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导致停车乱,停车乱会有交警处罚,有市民认为要解决得增加免费停车位,而不能只考虑收费,但也有市民认为免费停车位的设置都是建立在侵占公共资源的基础上,不应该免费。
观点PK
停车位占用公共资源该不该免费
观点1
解决停车难应增加免费停车位
从8日起西安交警开展晚间停车秩序整治以来,有市民发现交警部门在夜间巡查执法的力度越来越大,“我也不想违法停车,但主要原因是没有车位。”市民陈先生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把重点放在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而不是考虑通过处罚来治理违停。“夜间完全可以设置一些车位来利用,而且应该是免费的。”
“像一些小区明显地下车位闲置着,可售价太高,导致小区外面经常停满车,结果开发商为了卖车位,还经常报警投诉乱停车;还有一些单位就在小区旁边,到了晚上单位的车库都空着,完全可以考虑让小区住户的车辆错时停放。”与陈先生的观点相近,市民王先生认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应该充分盘活车位的使用率,然后再讨论收费多少的问题,否则的话就属于本末倒置。
持“增加设置夜间停车位就应该免费”观点的毛女士也认为:“公共停车位太少,不能靠收费来转嫁停车位不足的矛盾。”
观点2
停车位占用公共资源不能免费
同样是作为车主,市民刘先生认为,停车混乱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非常大,应该加强整治和管理,“可以利用道路空置资源设置停车位,但绝不能免费使用。”刘先生认为,道路是公众使用,停车是个人问题,不能牺牲公共资源来满足个人需求,要占用道路停车就必须支付费用。”刘先生说,而且利用道路设置停车位并不是解决停车难的最终办法,应该多建设地下停车场、停车楼,把闲置的停车资源共享使用起来。
在对停车难问题的认识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认为,占道停车并不是解决停车难的好办法,“道路是用于通行的,停车占用道路资源就会导致通行不畅,同时道路也是公共资源,不能无限制免费占用。”胡伟涛说,停车位的建设远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增长,所以只能是把有限的停车资源盘活来使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单个车位的利用率。
外地做法
停车24小时收费制
15分钟内免费
其实全国范围内为停车问题发愁的城市不在少数,昨日,华商报记者收集了同样作为省会城市的成都、杭州、长沙对于停车收费管理的标准,而这三座城市均实行停车收费24小时制,但同时也都提到了不同停车区域15分钟内停车免费。
成都:中心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白天早8时至晚7时按照4类区域收费,最低起价2元/小时,最高起价10元/小时(随后每一小时收费各不相同,最低每小时1元,最高每半小时3元),夜间晚7时至次日8时,小型车2元/4小时,包月100元,在临时占道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杭州:停车收费标准也区分为多种性质和多个区域,以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例,小型车早8时至晚8时为计时收费,最高为5元/半小时,最低为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最高6元/小时,最低3元/小时,晚8时至次日8时实行按此收费,每次5元。经批准在小区外道路供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机动车的,包月停车费为每辆120元/月。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
长沙:停车位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差别价格政策,而且节假日期间停车收费可上浮,幅度最高不超50%。其中,城市核心区15分钟内免费,计时收费白天首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夜间(20时至次日7时)1元/小时;计次收费每次(12小时为限)15元;不管是计时还是计次,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对于外地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的做法,市民李先生认为,部分情况下市民选择违法停车可能与入位停车时间较短有关,“主要是为了省钱,其实要是停车15分钟内免费的话,应该可以减少一定的违法停车,同时也能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记者 李小博
[责任编辑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