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改革 陕西咸阳法院“亮相”最高法工作报告
2017-03-13 16:11:19   来源:中国网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陕西咸阳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被写入报告。

家事审判改革 陕西咸阳法院“亮相”最高法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截图

中国网3月13日讯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陕西咸阳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被写入报告。

报告写道,“在陕西咸阳、宁夏吴忠等118个中级、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制度,创新预防化解家庭矛盾机制。”这是咸阳法院审判工作首次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家事审判改革 陕西咸阳法院“亮相”最高法工作报告 

渭城区人民法院设立“家事纠纷合议庭”

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咸阳中院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早在2010年初,为了适应家事审判实践需要,该院挑选4名业务精通、工作细致的女法官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专职审理涉及婚姻、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合议庭在审判工作中注重结合传统民风民俗和地方婚嫁风俗,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致的特点,寓情于法,以情释法,逐渐形成了“以调为主、以判为辅”温情审判方式,截至目前,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妇女劳动权益等案件1300余件,调解结案500余件,调解率为38.4%,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荣获“陕西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在此基础上,在陕西省高院和省妇联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11月,咸阳中院与咸阳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关工委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设立家事纠纷合议庭(试点)的实施意见》,在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渭城区人民法院试点设立“家事纠纷合议庭”,成立了专业化审判队伍,明确了工作细则,设立了特色调解室,为家事纠纷审判开辟绿色了通道。2016年4月,渭城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同年9月,陕西省妇联系统维权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的学员们分两批实地考察学习了秦、渭两区法院“家事纠纷合议庭”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经验做法。

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咸阳法院迈出了第一步,但探索创新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方式永远在路上。咸阳法院相关领导表示,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在改革中不断开拓创新,积极研究破解家事纠纷难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咸阳法院家事审判模式更具示范意义。(王玮 摄/李春丽 董晓飞 刘裴裴)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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