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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原苏区老区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管理

2016-10-28 20:47:09来源:福建财政厅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原则,明确投向。遵循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并按照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投向。二是严格筛选,加快进度。有关市、县(区)提前启动相关财力补助项目的申报、筛选、审批等工作,加快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的安排和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明确制度,加强管理。有关市、县(区)制定本地区相关财力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宣传,设立标志。已完工的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按照财政部和省里的规定统一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标志。选择使用成效较为明显的财力补助项目加以宣传,体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苏区老区的关心和支持。五是严格监督,注重绩效。相关市、县(区)财政部门全过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地区,省财政将在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时适当减少其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相关财力补助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