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1日讯 2017年11月1日起,陕西省司法鉴定收费将执行新标准。
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共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共175项,这175项政府指导价的司法鉴定项目将于近日公布。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倍。
经国家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浮不超过20%。同一涉及财产案件司法鉴定中的物证类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的,其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上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行业监督举报电话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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