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6日电 近日,陕西省政府公布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42处长城保护名单(新公布40处,扩展项目2处)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对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妥善处理长城保护与生态建设、旅游发展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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