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6日讯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制定《违反案件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执法办案中不规范行为的问责。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是针对检察改革后,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实效,防止检察权下放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而制定的问责处罚措施。
该办法共十四条,重点从办案期限,案件审批,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监督问责。
在问责层次和处罚措施上,分为一般情形、较重、严重三个层次。对于在执法办案中的违规情形,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并纳入个人年终考评,同时还作为对负有执法办案资格的检察官晋升、晋级、留任、退出的重要依据。(龙文兮)
[责任编辑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