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7-07-13 14:55:41   来源:中国网

昨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西安市童可可孕婴生活馆经营的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9日生产的僮畅清清幼儿谷物辅助食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中国网7月13日讯 昨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西安市童可可孕婴生活馆经营的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9日生产的僮畅清清幼儿谷物辅助食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僮畅清清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生产日期/批号: 2017-02-19 。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393盒,查封293盒,员工领用22盒,销售78盒。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11日发布召回公告,共召回53盒。

企业分析认为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玉米粉中黄曲霉素B1带入。根据上述情况,该企业现已停止生产该配方的僮畅清清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并购进检验仪器增加出厂检验项目。

处罚情况: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16日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产品293盒,没收违法所得713元;罚款50000元。

二、西安市童可可孕婴生活馆经营的僮畅清清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生产日期/批号: 2017-02-19。该批不合格产品共采购了30盒,被抽样检验8盒,查封22盒。在经营环节未排查出问题。

处罚情况:西安市雁塔区童可可孕婴童生活馆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雁塔区童可可孕婴童生活馆免于处罚。(宋欢)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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