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2日讯 7月10日下午,陕西洛川老庙工商所注册大厅内,挽回损失的姚雪村民袁延军、羽世敏等果农手捧“为民办事 排忧解难”鲜红锦旗,递给老庙工商所所长王永刚,感谢工商所工作人员竭尽全力,为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10万余元。
今年2月底,袁延军、羽世敏等六位果农从“杨舒生权农资经营部”购买了由江苏东海绿园公司生产的“绿豪”牌高浓度四元素果树复合肥249袋,3月初施肥后,4月份发现部分果树出现叶片灼伤现象,他们多次和经销商商谈无果,于6月8日投诉至老庙工商所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该投诉后,老庙工商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洛川县工商局作出了汇报,并介入调查,对剩余的化肥进行了抽样送检,同时县工商局协调县苹果局果研所、农业执法大队、技术监督管理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深入受害果农果园内,挖开施肥坑,现场进行勘察。6月底针对抽检报告中氯离子超标判定为不合格肥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综合相关部门意见,责成经销商对受害果农进行先期赔付。经过老庙工商所四次调解,最终于7月10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销商按袁延军等六位果农购肥款的三倍予以赔偿,合计赔偿果农损失100110元。(羽伟东 通讯员:党雄 路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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