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5月4日电 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近日,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刘瑞为组长的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将保护灞桥区秦岭北麓洪庆山纳入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工作中来。
据悉,该实施方案规定,检察机关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形成专项监督活动的外部合力;对于发生在秦岭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进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要结合高检院开展的“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沟通协调,建立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制度,形成专项监督活动的外部合力。
据了解,下一步,灞桥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执行该方案,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守护一方青山绿水。(龙文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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