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5日电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日前,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建设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率高于70%,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案件发生率下降50%以上。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大力推进各领域诚信建设,围绕信息的收集、记录、整合和应用,构建省级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消除信息孤岛。规范政府职能,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在食药安全、消费品、环境、工程、金融、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强化信用监测和失信问题治理,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推动企业自我管理;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会计审计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推行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依法清出市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陕西”网站、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化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诚信教育和信用文化建设,复制推广西安高新区等园区试点成果和创新性经验,密切跟踪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及时向全省宣传推广。
根据《规划》,陕西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和推进信用立法、信用组织机构建设等工作,并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开放共享、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应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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