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从十项重点专项工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2017-03-15 13:37:35   来源:中国网

为科学指导“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中国网西安3月15日电 为科学指导“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从法制、企业、科研、教育等十项重点专项工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重点法制建设工程

加快相关法规规章立法进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力争“十三五”末,构建起两部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一部政府规章(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成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推广工程

复制推广西安高新区等园区试点成果和创新性经验,密切跟踪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及时向全省宣传推广。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推广工程

选择一批企业开展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指导推动试点企业建立诚信经营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有效运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服务产品加强风险防范,逐步形成经验向全省推广。

信用服务产业园建设工程

突出特色功能,建设集信用信息汇集与交换、信用服务机构孵化培育、信用服务产品研发、社会化信用服务和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等于一体的信用服务产业园,促进信用服务业聚集发展。争取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西北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西北灾备中心、国家重点行业信用数据中心等项目落地。

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创新工程

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建设全省统一的小微企业征信系统,面向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指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咨询、培训或提供信用服务外包。鼓励政策性、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农村信用服务和“三农”信用环境优化工程

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涉农经济主体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促进农村信用共同体发展,建立健全以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为基础的信用联保制度。

信用科研教育工程

支持高等院校加强信用管理师资力量和研究团队建设,在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开设信用管理课程。推动2—3所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信用管理本科专业,在研究生培养中增设信用管理方向。整合全省信用管理专家资源,协同开展信用建设领域重大课题研究。

失信惩戒基础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联动响应机制、失信投诉联合受理查处机制、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持续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陕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失信投诉系统和呼叫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

个人信用信息采集网络建设工程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相关领域个人信息系统。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企事业单位建立员工信用档案,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公用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商业销售机构等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互联网企业建立网民行为档案,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全省个人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公信力评价工程

研究制定政府公信力评价基准性标准,选择1—2家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研究机构开展政府公信力评价试点,逐步完善政府公信力测评体系和制度规范。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和政府公信力监测评估模型,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收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依法行政、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公共服务、守信践诺以及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展俊)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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