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7月10日电 今日 ,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制定出台的政府规章更切合本市实际,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西安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了解,该办法的制定是根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目的在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广告的设置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以下车辆依照《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后,可以设置车身广告:有固定线路的公共交通汽车;单位自有的大客车、九座以上旅游车(不含九座)和厢式货车。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可通过来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映意见:
来信请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710007
电子邮件请发至:xafzbfgc@163.com
传真请发至:86788348(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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