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网络借贷有风险 选择需谨慎
2017-07-06 11:41:58   来源:中国网

网络科技带给我们便利、高效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新的问题。

中国网西安7月6日电 网络科技带给我们便利、高效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新的问题。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民二庭受理了多起通过网络平台借贷的案件,经过对多起案件的审理,发现该类案件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作为借款人往往在借款前对借款协议内容未做全面了解,草率的通过网络平台点击确认“接受协议内容”,而借款后面对高额的费用及利息,苦不堪言。

面对越来越多的该类型案件,该院法官提醒大家“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例如借款人张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80天,180天的借款利率为4.25%,即4250元,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本息104250元。仅从该条款看,借款利率大致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借款利率较低。

经审查发现,网络平台向借款人审批款项额度为10万元,但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金额为9万元,其余1万元作为服务费、保证金等直接扣除。那么若将上述费用及利息折合成年利率计算,即该笔借款借期内的年利率相当于31.67%。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应当承担10%的违约金,还应按照日计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据此计算,借款人在借期外承担的利息远高于年息36%。无论从借期内还是借期外的利息标准来看,均超出现行法律规定的年息24%最高标准。如果出借人将借款人诉至法院,法院在审查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利息标准依法作出调整。但若借款人通过其他方式催收欠款,则借款人要承担高额利息及费用,会给借款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诸多影响。

便利、高效固然是网络借贷最大的优点,但全面理解合同内容,谨慎选择借贷产品才是作出正确选择的根本。(刘裴裴 通讯员:相帆)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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