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男子购买毒品未“享用”便被查获
2017-06-19 14:45:01   来源:中国网

男子远赴外地购买毒品,不料还没“享用”,便被公安干警查获。近日,陕西宁陕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中国网6月19日讯 男子远赴外地购买毒品,不料还没“享用”,便被公安干警查获。近日,陕西宁陕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11月9日,家住陕西咸阳的张某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准备购买海洛因带回家吸食。当晚22时05分许,在返程途经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服务区时,被公安干警发现其乘坐的小轿车形迹可疑,上前盘查时,当场从张某外衣袖子内查获一黑色塑料袋,内装白色块状物。后经鉴定,该白色块状物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45.2%,共计300克。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任媛媛)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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