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5月31日电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推动养老服务业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近日,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第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通知。
据通知内容,示范领域主要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四部分。示范领域重点包括: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日间无人看护或无力看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
通知显示,示范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实守法,单位三年内未发生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行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主要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第一批示范项目,由由各市(包括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监局联合推荐。西安市和其他地市(包括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推荐的示范项目数量分别不超过4个、2个。
申报材料有《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表》、《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和反映单位业绩、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证书复印件。各市(包括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监局将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联合行文,分别报省民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监局各一份。同时将推荐示范项目的《申请表》和《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sxbzhc@126.com,《申请表》电子文档可在省质监局网站标准化栏目下载。
本批示范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0日。
据了解,省民政厅、质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对全省申报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全省第一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下达示范项目计划;凡列入第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计划的单位,将按照示范单位取得的成果经验和示范带动成效,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王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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