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7日讯 端午将至,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市场销售的粽子进行抽检,糕点(粽子)食品66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本次检验项目抽检依据是按照《粽子》(SB/T 10377-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安赛蜜、丙酸、脱氢乙酸、纳他霉素、商业无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采用正规渠道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任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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