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贯穿于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
该院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管用的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
该院把促进规范化建设与司法改革工作“双联动”同步推进,结合本院司改实际,要求从规范新的办案模式、落实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入手,探索构建适应新的司法体制的执法司法标准体系,推动实现检察资源科学配置、业务运行扁平化,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对司法不规范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查立改,确保存在问题找得准、整改落实到位。(任媛媛)
[责任编辑 辛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