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5月9日电 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起草了《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法人及其他组织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表彰奖励的;在某一领域信用分类中被行业主管部门列为最高等级的;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诚信事迹突出或者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被有关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综合信用优良,被依法设立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有关机关和组织认为应当树立为诚信典型的其他情形。自然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获得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陕西好人等荣誉称号的;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诚信事迹突出被有关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有关机关和组织认为应当树立为诚信典型的其他情形。
据征求意见稿,采用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在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在海关通关、金融扶持、企业债发行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等方法联合激励有关机关和组织对列入“红名单”的诚信典型;采用新闻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城市交通系统给予购票优惠政策;航空公司设立“诚信机票”计划,提供优先服务、“信用购票”等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等方法鼓励社会各界对列入“红名单”的诚信典型。
公众可通过省发改委网站详细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王微萱)
[责任编辑:羽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