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地市县、社企联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04-12 14:00:49   来源:中国网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

中国网西安4月12日电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选取陕西等四省在全国创建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省份,西安、宝鸡、韩城和杨凌示范区等四个城市参加创建。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把创建国家食安城市作为高标准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的重要契机,四个试点城市主动作为,市县联创,强基健制,社企联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西安市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两图两档一承诺”的基层监管模式,监管责任明晰,监管人员到位,监管痕迹可查;健全基层监管队伍,公开招录474名食药和法律专业大学生,选聘3760名食药安全协管员,为全市11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招聘96名快检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放心粮油”、“放心早餐”、“放心馒头”、“放心豆制品”等系列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专门成立了40人的市公安食药犯罪侦查支队,在市食药局设立警务室,与市公安局建立工作联络、提前介入、案件移交、信息通报、案件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督办等12项制度。
    

宝鸡市实施三级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建办、市食药局三级联动,跟踪问效;实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治理;推行电子化监管;实施“阳光厨房”工程,通过实施视频监控、玻璃橱窗或矮墙隔断等方式推进,让消费者对后厨操作一目了然;将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由创建前2分提高到正负7.5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
    

杨凌示范区连续两年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惠民“十件实事”,2016年投入资金2074.5万元,同比增长89%;建立独立、一体化的三级监管机构,全区监管力量从创建前21人增长到86人,增长309.5%;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全覆盖,构建了基地认证、检测支撑、源头追溯的安全保障体系;小摊贩全部划行归市,实行统一地点、统一配备餐车、统一时间、统一服装、统一标示、统一餐厨垃圾回收的“六统一”管理。
   

韩城市对各类小作坊实行园区化的管理,试行“原料集中采购、生产过程全程监管、出厂产品随机抽检”的管理模式;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展俊)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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