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余某和宋某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宋某和余某父母因信教问题屡发口角,以致引发两个家庭矛盾甚至闹到离婚。案发当天上午,两家再次互相撕打,在双方扭打过程中,余某对宋某的姑姑脸部连打几拳,致宋某姑姑左眼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余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他人轻伤二级,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周至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对待婚姻需慎重,婚后应相互体谅和包容,合理处理好各种关系,出现问题时应理性解决,不要冲动。暴力相加,大打出手只会害人害己,倘若触犯了法律,不但伤害了感情,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龙文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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