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4月6日电 2017年以来,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立足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扎实开展线索摸排、调查核实等工作,推动一大批社会治理“老大难”问题在诉前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将公益诉讼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
富平县检察院党组把试点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主管检察长一起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对案件线索、诉前检察建议等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不含糊。同时,严格督导落实,在关键时刻亲自出面协调,顶住压力、排除阻力,积极确保该院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件件有结果、案案出实效。
充分调查核实,夯实办案依据
在摸排线索中注重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固定,通过询问、现场走访、拍照等方式夯实证据材料;在立案阶段注重调查核实程序,根据公益诉讼案件特点,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入手,积极围绕对相关公益受损或者行政违法事实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力争将每个公益诉讼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
主动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增强办案效果
牢固树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推进解决粗放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等突出问题,共同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达成共识,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为案件办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对调查核实的案件情况、相关证据等主动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进行释法说理,围绕“事要解决”,共同研究解决对策,适时开展联合督办,合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
据了解,截止目前,该院共排查案件线索46条;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5件;督促国土资源部门恢复和清理被污染或被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约40亩;督促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清除或用环保等措施处置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及固体废物约30吨,占地面积约13亩;督促镇、街道办事处清除或用环保等措施处置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及固体废物约8吨,占地面积5亩;督促整治污染生态环境企业10余家。(龙文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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