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9日电 为推进西安市商贸流通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加快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商贸流通企业创业创新新模式的示范和推广,日前,西安市商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对入选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现金奖励。
据了解,此次示范项目申请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建设类项目、电子商务项目。其中市场建设类项目包括商贸聚集区、特色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服务类支持融资租赁、特色餐饮街区建设、连锁经营、工厂化洗涤等等。电子商务项目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知名电子商务孵化机构引进项目等。
对于入选的建设类项目将根据建设规模、总投资、增加就业人数、营业额等要素,给予投资额30%的奖补,原则上项目必须完工或投资50%以上。先行拨付奖补资金的70%,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尾款。对于入选商贸聚集区,根据新增营业面积、新增入驻企业数、新增就业人数、营业额等给予租金、用能、网络等空间使用费50-300万元的奖励。
入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支持全市龙头企业、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行业垂直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对经市级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500万元。
对知名电子商务孵化机构引进项目,根据企业知名度、投资额、在全市孵化机构的孵化成果等要素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对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网店,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销售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京东西安馆”和“淘宝西安馆”的运营。
对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商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自建仓储物流设施的,给予建设资金10%的补助;租用仓储设施的,给予10%的租金补助。对加盟连锁的小微企业新增社区便利店,按经营规模给予1-2万元的奖励支持。
本次入选项目将由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进行补贴。对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的项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对单户企业的奖励补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可申报项目需在2016年至2017年3月已完工项目或已实施且投资完成进度达到50%以上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或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年以上正常持续经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师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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