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3月29日电 今年年初,2017陕西人民新年愿望调查报告出炉,“创新医疗体制,方便群众看病”位列第一,说明目前医疗服务体系还远不能适应人们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日前,《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出台,自4月1日起,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同时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据悉,此次改革主要针对西安市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对西安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同级财政(或经费管理渠道)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不在医改范围之内的公立医院继续执行原价格。
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磁共振、CT、PET/CT、X刀、伽玛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804项,平均降低12%;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2831项,平均提高28%;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检查、治疗、手术等项目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对只开药不诊查的患者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按最高不超过每次1元收取,将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对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得超过10%;对按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特需门诊的床位费、诊查费及体现个性化需求、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口腔正畸、医学美容、中医推拿等9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黄瑞娇 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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