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3月24日电 近日,为方便城镇患者就医,陕西省宝鸡市一次性将36个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协议范围 ,老百姓在家门口看病,医保就可报销。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看病,坚持“首诊在基层”的原则,从今年3月1日起,宝鸡市人社局向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发出通知,只要符合条件者可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范围。经过筛选审核,全市12个县区共有36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在基层的全覆盖。
据悉,纳入条件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运营必须在1年以上,医疗机构所需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医疗机构的各项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宋欢 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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