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公诉”新模式
2017-03-17 10:31:06   来源:中国网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李某盗窃案在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办公园街社区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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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中国网3月17日讯 2017年3月15日,被告人李某盗窃案在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办公园街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为增强社区群众的财产防范意识,加大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践行“社区公诉”理念,阎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走进公园街社区组织了本次社区公开庭,社区3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李某曾因抢劫、盗窃被判处刑罚,释放后在女朋友经营的服装店帮忙,案发前因与女朋友吵架后没有了钱花,遂产生盗窃自行车卖钱的想法,趁夜深窜至阎良区某职业学校学生宿舍区内,盗窃一辆美利达牌山地自行车销赃到西安。后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自行车定位系统将被盗车辆追回并抓获李某。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告诫李某,其正值青壮年,本可以通过辛勤劳动获取合法收入,改善自己的生活,但其好逸恶劳,企图不劳而获,却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公诉人也提醒在场旁听的群众,提高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如有失窃一定要到公安机关及时报案,不给不法者以可乘之机。

庭审结束后,公园街社区赵主任表示,检察院联合法院把法庭开到了社区门口,不仅让社区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庭审判的全貌,提升了群众的守法意识,更为我们社区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社区居民张阿姨说:“之前都是在电视上看到开庭,这还是平生第一次现场看打官司,让我感受到法官、检察官是真正在为老百姓做主,我也对国家的司法公正更有信心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阎良区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检察+社区公诉”的模式,在社区、村委会、企业等地开展庭审十余次,让群众直面庭审全过程,直观的进行法律宣传,消除群众猜疑,增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增进社会和谐,提升了检察形象。(龙文兮 图/丁立磊)

[责任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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