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人员能否领取独生子女的各项补助?”“没有工作能不能在社区领独生子女保健费?”“嫁了个离婚男能否领独生子女证?”……
昨日上午,西安市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吕喆、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李琛、基层指导处副处长刘亚荣、家庭发展处副调研员师琳等4位嘉宾接听网友热线。一上午电话响个不停,大家最关注的,首推独生子女证办理和补助的享受。
妻子户口不在西安能不能办独生子女证?
家住韩森寨的王先生反映说,自己是2005年结婚的,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妻子户籍地在咸阳,自己户籍在西安,为了办理独生子女证,跑了很多路都未办成,希望能早日领到独生子女证。
在昨日的热线中,接到该市民的反映后,西安市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副处长刘亚荣表示立即联系新城区卫计部门,协调为其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独生子女证。她表示,由于生育主体为女性,计生系统的全员人口库是以女方为主建立的,因此,以往办理独生子女证原则均要求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由于现在人口流动大,很多人都离开了户籍地,根据目前政策,可以为一方户籍在西安的家庭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根据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后期的待遇享受由户籍地地方财政承担,在原户籍地享受,也就是说,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在西安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妻子的保健费和补助费均在原户籍地享受,在西安不能享受。
一位女士是离异后再婚的,本身有独生子女证,询问其丈夫是否能办理,因为丈夫和其前妻第一个孩子不幸离世,后来又生了一个孩子,不知道是否符合领证规定?刘亚荣解释说,其丈夫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证,可以单独申领,也可以和前妻一起在户籍所在地申领。
男方以前有一个孩子,女方以前未婚,双方婚后再生育一个子女,是否能申领独生子女证?刘亚荣说,这种情况咨询的非常多,但根据规定是不能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因为其婚后生育的孩子是二胎。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凭证下月起享受 之前不补发
有市民咨询,自己办理独生子女证比较晚,已经超过了规定享受补助金的年龄,之前几年的补助金能否补领?
家庭发展处副调研员师琳解释说,有关独生子女证的各项待遇是凭证依法享受,目前的政策很明确,从办证下月起开始享受,之前不补发。
还有市民咨询,听说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要涨到400多元,怎么还不见执行?师琳表示,目前新政策还没有出台。我省现行规定是,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有养老关系的通过单位或养老机构领取,居民在户籍地社区领取。
“女儿没有工作,在社区却领不到独生子女保健费,这是为什么?”一位老太太反映说。据介绍,独生子女保健费目前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每人每月15元,有单位的在单位领取,无业的在社区领取,但需提供失业证明或下岗证明,以证明无业。
家住红缨花园的刘女士咨询说,军人到达年龄是否也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师琳解释说,由于部队不是地方财政拨款,不能享受地方政府有关独生子女证相关待遇,建议其向部队反映参照地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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