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秦都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精心安排部署,严格督查落实等做法,聚焦主体责任,努力构建闭环式落实体系,为加快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面安排部署。坚持把厘清职能、夯实任务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认真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精心研究部署“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特别是在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出台后,及时调整了区委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落实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和牵头部门进行了全面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对区委、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便于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刚性落实。同时,推动清单管理向社区、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基层党组织延伸,要求各街办、各部门也分别与下属单位和村(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健全责任网络。及时学习传达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印发《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9名区级领导和37个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并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将任务再分解、要求再细化,形成了区、街办部门、基层站所和村三级责任网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完善了责任传导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把权力的笼子扎紧扎实。制定《秦都区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实施办法》,在提名推荐干部人选时实行推荐人“背书”制度,明确了干部推荐失察失误责任的追究主体。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报告工作、清单管理、督促检查、执纪问责”五项机制,明确签字背书、定期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日常约谈等制度措施,构建起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方案》,科学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着力推动压力传导常态化。(通讯员 晏娟 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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