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3-31 09:04:07   来源:陕西传媒网

凤翔县糜杆桥镇北水沟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涛违规操办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郑向农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翔县糜杆桥镇北水沟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涛违规操办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郑向农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宝鸡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释放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宝鸡市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成立四个检查组深入基层,高频次、不定期、突击式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查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检查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清理办公用房等问题。特别是对不收手不知止、公款吃喝“从明到暗”、送礼收礼“由实转虚”、公款报销“化整为零”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

2016年11月,赵永涛与其兄弟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分两次招待宾客酒席达95桌,共收受礼金32200元,其本人收受礼金8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春节前夕,郑向农以发放干部职工差旅费及2014年度值班费的名义,向本单位9名工作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共计9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4月,渭滨区高家镇巨家村在建设商务楼过程中,经村党支部书记李永明批准,违规支出招待、烟酒、礼品等费用19699元,李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一季度,全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政国告诉记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一场持久战,宝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陕西日报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华刚)

[责任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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