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苗裔)3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各工作机构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4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任前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新来担任总监考。
本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法律,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考试内容为公共部分的法律和履职相关部分的法律,包括《宪法》《公务员法》《监督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代表法》等。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将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事项时向组成人员进行通报。
据悉,按照《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被提请任命人员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若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则不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提请机关应当撤回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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