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委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此次将对六个区和市委台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等10个单位实行重点检查,对其他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委托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
检查的主题从以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更改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从抓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检查部署落实等五个方面,细化具体内容,提出检查要点。在问题收集、培训动员、实地检查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市委常委带队,围绕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约谈,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严格把关。
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要在1个月内报送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完成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市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市纪委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检查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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