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7月4日电 7月2日晚,一则“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剽窃新华社文章”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对其指责。当地官方回复此事称,目前已介入调查。
据悉,署名李志锋《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共1566字,刊登在2017年6月23日《延安日报》。由新华社记者所写《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共有949字,刊登于2015年5月14日。经比对,两篇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
该县有关部门解释说,发表于《延安日报》的该篇署名为李志峰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志峰并不知情。但据了解,主要领导若要党报发表类似稿件,有严谨的审批程序,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官方称,对于该事件具体情况,当地已介入查处。目前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具体调查结果将适时对外公布。
李志锋,1968年9月生,陕西吴起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2016年2月任中共富县县委书记。(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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