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立水产品经营备案制度 未备案禁止销售
2017-06-29 11:16:29   来源:中国网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西安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水产品经营备案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备案制度。

中国网西安6月29日电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西安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水产品经营备案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凡从事水产品批发、零售和贮存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的食品监管部门进行水产品经营备案,填写《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申领《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备案证》。未经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内销售。

《通知》还要求,从事水产品配送业务的经营户,进入市场前应当到所在地的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负责人、运送车辆、配送网点等,填写《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内容应每年更新一次。

另外,《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备案证》式样由西安药监局制定、印制,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乡镇(街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发放,有效期1年。审查、发放《西安市水产品经营备案表》不收取任何费用。(宋欢)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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