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2日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6月22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3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的不等刑罚。此次公开惩罚犯罪,有效地震慑了毒品犯罪。
此次公开宣判的3起案件为:2017年1月2日,柳某从云南省昆明市购买了价值3.8万元毒品,1月5日返回西安新城区华清东路某小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净重99.8637克粉块状毒品,并从中检出含量为63.7%的毒品海洛因。被告人柳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万元。
2017年2月14日,被告人肖某在云南省景洪市将74粒毒品吞食隐匿于体内,后飞往湖南省长沙市转机,并于当日抵达西安市未央区某酒店,随后将体内毒品全部排出藏匿于黑色双肩包内。2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肖某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349.4874克。被告人肖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辛某携带毒品与李某进行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查缴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胺9包,净重7.9172克。辛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王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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