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 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
2017-06-22 14:25:25   来源:中国网

陕西省民政厅联合财政厅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努力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运营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网6月22日讯(任湘萍)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规范化,解决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粗放、运行不规范、服务人员缺乏、服务功能单一等问题。陕西省民政厅联合财政厅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努力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运营创造良好条件。

农村互助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息、餐饮、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平台,做好运营管理工作,对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区)要科学规划,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力争实现建成一个、覆盖一片。加强建设,采取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基层老年协会活动用房、五保家园、闲置校舍厂房等设施进行改造修缮。配齐设施,配备必要的纳凉、取暖、厨具、健身、娱乐、消防等设备,已建设运营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按标准完善功能,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具备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基本需求的条件。

陕西省自2013年启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以来,已累计建成7142个,为广大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提供了一个互助交流、餐饮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主的日间照料服务平台,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繁荣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幸福院项目,是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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