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展慢性病随诊电子处方共享工作
2017-06-14 11:51:39   来源:中国网

为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西安市食药监局决定推广互联网医院,开展慢性病随诊电子处方共享工作。

中国网6月14日讯 为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西安市食药监局决定推广互联网医院,开展慢性病随诊电子处方共享工作。

据了解,推行范围为辖区取得一照两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在前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获“基本守信”以上且在日常监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平台通过建立电子病历、远程高清音视频通信等技术,实现在线复诊,直接享受到病情诊断、处方获取和在线医嘱等系列医疗服务,全方位解决慢性病患者看病等待问题,使“人人有病历、看病有医生”的医改目标进一步落到实处。

市食药监局强调,共享的电子处方须真实、有效、完整,要记入患者的电子病历,可供患者终身查询。开展电子处方共享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要确保药师在场审核处方,全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杜绝滥用抗生素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发生。

此外,提供第三方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和完善的诊疗管理机制,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各级卫计部门以其他形式确认的第三方医疗服务许可,能够保证远程诊疗质量和安全。第三方医疗服务平台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加入远程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具有合法职业资格,按合法程序开展诊疗行为。提供第三方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当为自身平台上开展的诊疗服务质量承担法律责任。(黄瑞娇)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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