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5月17日电 陕西省政府网站近日对外公布《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掌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情况,为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奠定基础。市级民政、扶贫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当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衔接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备案。加快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与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省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各地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列支配套资金,各地财政、民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分办、办理、转办、转介程序,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册、现场政策咨询及办公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任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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