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西安5月16日电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厅了解到,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开始申报,陕西省上报指标为2个。
据了解,此次示范创建对象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主体,全区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发展水平高的地级市,可视情况进行整体创建。申报创建的县(市、区)应具有规划编制科学、优势特色突出、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发展成效显著七个基本条件。2017年农业部分配陕西省上报指标2个。每市(区)可申报1个,如无符合条件县区可不报,超名额申报的退回重报。
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通过自我创建,达到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市)创建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由各县(市、区)级农业管理部门填写《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申报表》,附本县(市、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等材料,上报市级农业管理部门。各市(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综合评审、择优推荐1个县(区),正式行文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对各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县(区)进行综合评审、随机现场核查后,按照农业部分配的指标择优推荐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所有材料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至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
陕西省农业厅要求,各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从严控制申报数量。要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典型的宣传推介,努力打造知名品牌,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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