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查究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至今共问责1231人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问责“撒手锏”作用,实施问责790起123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13人。
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13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省纪委共查处省管干部113人,严肃审查了杨林、杨映祥、吴继德、戴炳隆、马光明、雷志强等严重违纪问题。14个市州均有省管干部被查处。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1163件。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97121件;立案16995件,结案16394件;处分2130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5人、县处级干部896人、乡科级干部5263人;移送司法机关546人。
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全省纪律轻处分7665人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对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对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下处分人员定期开展谈心回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诫勉谈话2400人,给予纪律轻处分7665人,纪律重处分2237人,移送司法机关182人。
6028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疾。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和日常时间持续抓相结合,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92起,处理6028人,处分2569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73起5615人。
开展18轮巡视 实现巡视全覆盖
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视,加大巡视力度。五年来,先后开展18轮巡视,通过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实现了对216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对7个单位开展了巡视“回头看”。累计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502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065件。
在14个市州和25个有下属单位的省直部门部署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地各部门建立巡察机制制度,通过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走访群众等方式,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共巡察基层单位16928个,发现各类问题30320个,移交问题线索7835件,根据移交问题线索立案892件,处分969人、组织处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
全省35871名领导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
省纪委建立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一把手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47名领导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接受监督评议。推动“三述”制度向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延伸,全省各级共有35871名领导干部进行“三述”。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对124家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据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履行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省市县三级纪委承担监督执纪职能的内设机构比例均达70%以上,从事监督执纪工作人员比例均达50%以上。
改革派驻监督机制,优化派驻监督结构,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报告监督对象廉政情况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省纪委派驻(出)机构从40家优化为38家,被监督单位从40个增加到124个,实现了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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