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日讯 《宋史•吕大防传》:“尝为乡约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作为西安市第5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吕氏乡约》3月1日在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五里头小学吕氏宗祠遗址内举行文化推广会。此次活动由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西安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蓝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西安市群众艺术馆、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陕西新闻广播、蓝田四吕文化中心承办。有关单位的领导、市级部分非遗传承人、蓝田县各文化文艺团体、吕氏家族及五里头小学的全体师生参加了会议。
“精神宪法”道由头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出生于儒学世家的蓝田桥村吕大钧在其兄弟吕大忠、吕大防、吕大临的协助下,制定了《吕氏乡约》,也称《蓝田乡约》。这个被国学大师钱穆称誉为中国人的“精神宪法”,是中国历史最早的成文乡约。
宋代以后,曾作为国典颁降全国,对宋、元、明、清及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较大。到明清时期,吕氏乡约发展到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县以下地区,历史资料显示,《吕氏乡约》它不仅在吕氏家族里实施,而且还在整个关中地区推广,“关中民俗为之一变”,是优秀乡贤文化促进乡村治理的成功实践。
蓝田学生诵读“吕氏乡约”
《吕氏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条文总领全篇,其核心就是运用道德的力量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乡约自诞生就为乡村社会整合提供了一种组织范式。
到了明清之际,乡约已经成为实现乡村自治和社会整合的一种组织形式。今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为目标,以乡规民约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明乡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无疑《吕氏乡约》的价值基因将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乃至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恒久的现实作用。
乡土文化引关注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五里头小学的学生们在“吕氏乡约”传承人吕晓亮的带领下诵读乡约经典。
修建桥致辞
陕西省民协副主席、民俗专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修建桥在讲话中谈到:“今天的推广会,实际上就是一个文化遗产的很好传承,这种模式必将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值得推广和学习。”
吴逸伦致辞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吴逸伦认为市群艺馆和市非遗中心发起组织的这次推广活动,是值得肯定的,它不仅是吕氏文化的一个保护传承,更重要的是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核心价值观建设有着极其现实的示范作用。
线惠生致辞
西安市文明办副主任线惠生说到:“一千多年前,由吕氏兄弟发起制定的蓝田《吕氏乡约》在长期的社会进程中,深深的影响和推动着广大农村的文明与发展。今天,我们相聚在吕氏家族墓地前,用行动倡导乡约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更加怀念和敬重吕氏兄弟。”
文化自信闪光辉
近年来,蓝田县委、县政府对《吕氏乡约》比较重视,在发掘、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吕氏文化得到了新的发展。《吕氏乡约》已成为我市非遗项目,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教育局共同编写的《蓝田新乡约中小学生读本》已进入全县中小学。
“吕氏乡约”传承人吕晓亮发言
会上,非遗传承人“吕氏乡约”第46代传承人吕晓亮代表吕氏后裔郑重向社会做出承诺,并倡议广大村民弘扬“四吕”文化,传承乡约精神,带头遵纪守法,决不违法乱纪,崇文尚德讲诚信,自强不息明是非。这种承诺和倡议,是吕氏家族千年后向社会再次发出的最强音,必将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参会领导和非遗传承人、学生代表及文化志愿者在倡仪书上签字,纷纷表示发扬吕氏精神,传承乡约文化,共建文明家园。
西安群众艺术馆馆长、市非遗中心主任王升荣颁发非遗传习所牌匾
西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市非遗中心主任王升荣向四吕文化中心颁发非遗保护传习所牌匾。王升荣馆长表示:“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推广乡约文化,传承吕氏精神,在广大农村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社会更加文明、进步,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黄静 訾宝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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