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陕西省工商局研究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据了解,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于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见《指导意见》附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见《指导意见》附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是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的一项改革尝试。陕西省工商局表示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基本原则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顺利实施。(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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