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2月13日讯 上周三(2月8日),为科学部署“3·15”期间所有活动、纪念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中,陕西省工商那个据局审核通过活动方案,并明确各部门分工。方案指出,该局今年“3·15”活动重点为创建“放心消费”及中消协2017年活动,以活动为契机,宣传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展示消费维成果。与此同时,对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品牌加以推广介绍,促使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推动新消费,引领消费者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拓展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实现“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目标,进而构建优质的消费环境。
据悉,“3·15”活动期间,全省所有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将着重解决消费热点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消费违法行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商品假冒伪劣等),处理部分典型消费案件,公示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上,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及早筹划、安排、落实,务必获得实效。
据了解,陕西省工商局已在召开专题会议之前印发通知,对全省开展“3·15”活动作出合安排。
延伸阅读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最早源于1983年,由国际消费组织确定。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提出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保障、获得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提出消费意见四项权利。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逐渐承认这四项权利。正因如此,3月15日被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王微萱)
[责任编辑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