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月22日讯 临近春节,陕西洛南县公安治安大队仍然在岗,顺利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1月21日,商洛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万余元,并将其全部兑付给11名民工。当11名农民拿到工资后,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为表谢意,他们联名送来了感谢信和印有“为民解忧 忠于职守”的锦旗。
洛南县公安治安大队此举,使11名农民工能够欢乐祥和度过春节,希望继续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名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王微萱)
[责任编辑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