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4市镇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16-12-08 12:52:48   来源:红色瞭望

《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111个城市(镇)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陕西省4市镇入选。

红色瞭望12月8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111个城市(镇)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陕西省4市镇入选。

在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中,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神木县、商洛市山阳县、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4市镇入选。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建立试点报告制度,建立监测考评机制,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据了解,自2014年底启动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主动改革创新,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扩大到246个城市(镇)。

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将在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展俊)

[责任编辑 文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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