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西安市食药监局获悉,西安豆制品、豆芽将实行授权销售、亮证经营制度。
豆制品、豆芽授权销售、亮证经营制度是指获得豆制品生产许可证、豆芽生产备案证(生产许可证)豆制品、豆芽生产者,同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豆芽经营备案登记证、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后并向销售者授予销售权利,销售者在经营场所亮证经营的制度。
销售豆制品、豆芽可不进行包装。豆制品、豆芽销售者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标示相关信息,如实公布豆制品、豆芽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批发者名称或者姓名等相关内容。产地标示到市县一级或者生产厂家的具体名称。除必须要标示的信息外,销售者可以自行决定增加标示的内容。(记者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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