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有些商店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安监部门现场责令停止销售的新闻事情,今天记者再次在西安市长安区发现,今天仍有商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销售方式显得更加隐蔽。
1月9号上午,记者刚走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家烟酒商店,就发现在货架的最顶端摆着一些烟花爆竹。
门店老板1 :“开门红嘛。”
记者:“那个多钱?”
门店老板1:“50你要几个?”
记者:“太贵了,那个50发,一发一块钱。”
老板告诉记者,除了开门红,还有一盘一盘一万多响的鞭炮,如果实心想要,价格还可以优惠。
门店老板1:“那有大有小,你要的话自己拿,我给你减5块钱。”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另外一家批发门店,在柜台并没有看到烟花爆竹,可是当记者问到有无烟花爆竹销售时,老板马上从门店后边抱出来一箱烟花爆竹。
门店老板2 :“墩子(烟花)大的是50块钱,小的40。”
记者:“这是啥咋还包着呢? ”
门店老板2:“我给你打开看下。”
记者:“这是开门红还是?”
门店老板2:“这就是开门红。”
记者:“多少响?”
门店老板2:“61响。”
老板说,他们家主要经营的是烟酒,烟花爆竹只是少量的,但他们卖的是质量从来不搞价,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几家商店,记者发现,这种炮箱用牛皮纸包裹的想象很是普遍,一些店老板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到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但他们不像批发商,他们只是少量销售。
门店老板3 :“要啥炮?”
记者:“地上放得那种。”
门店老板3:“那不是49块钱。”
记者:“能便一点不?”
门店老板3:“能便宜给你让个2块钱,不说那话了,36块钱,你要拿就拿,不拿我就不买了。”
记者:“我咋没看见?”
门店老板3:“用纸包着呢,人家就不让卖,你不敢拆。”
不知道是门店老板销售太隐蔽还是执法检查的力度不够,记者今天采访后发现,在西安市长安区像这种小商店顺带销售烟花爆竹的还不少,随后,记者再次把这种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事情反映给了辖区安监部门,没想到门店老板面对执法人员的查处,竟然言辞不一打起了“马虎眼”。
上午11点多 新源酒水中心
门店老板:“这是过事人帮忙进的。”
记者:“那你们不是专门卖的吗?”
门店老板:“不是专门卖的,这是人家娃结婚,在西安结婚(用的)。”
没想到,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门店时,老板却给出了这样的说辞,跟记者暗访时的所说的完全不一。
门店老板:“要啥炮 ?”
记者:“地上放得那种”
门店老板:“那不是49块钱。”
记者:“能便一点不?”
门店老板:“能便宜给你让个2块钱,不说那话了,36块钱,你要拿就拿,不拿我就不买了。”
记者:“我咋没看见?”
门店老板:“用纸包着呢,人家就不让卖,你不敢拆。”
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把这个已经依法依规处理了,给他开的行政处罚单子,扣押单子,把这没收了。”
中午12点多 西京批发部
随后,记者把另外两家门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事情反映给了辖区所属的西安市航天管委会安监局,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进行查处。
记者:“为啥拿纸包着呢?”
门店老板:“它这种包装就是这,刚才撕了,你看我撕了多少。这是我刚才拿的,这是我侄儿结婚我给弄的。”
执法人员在门店后边的小仓库,发现了不少用牛皮纸包裹的烟花爆竹。
西安市航天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有这么多件,这都是,这都是。”
门店老板:“那就是过年呢,那就是结婚,农村结婚哪家不用炮?”
执法人员:“你没有炮证你就不能卖炮,而且还没有到卖炮的时候呢。”
门店老板:“你说这话对着呢,我给你说为啥拿这个,拿这个的原因就是结婚用呢。”
随后,执法人员对门店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暂扣,并对店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
西安市航天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冯强:“把发现的烟花爆竹全部依法没收。回去之后,我们按照我们的执法流程,按照数量,然后我们按照烟花爆竹的管理条例,我们会对他依法进行处罚。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我们的巡查力度。”(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责任编辑 文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