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依法治孝”:不孝行为要受到严惩
2016-11-16 11:03:53   来源:光明网

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其受重视程度之高、影响社会之深、延续时间之久,为其他民族文化所罕见。

活动(如樗蒲、双陆、弹棋等“杂戏”),要判一年;偶遇奏乐和宴席而未回避,要笞杖一百。

⒊“冒哀求仕”。官员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之丧,要去官回乡服丧,谓之“丁忧”,若丁忧期间做官,谓之“冒哀求仕”,不仅受到道德诟病,而且要判以徒刑:“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冒荣居之。……冒哀求仕者:徒一年。”

⒋“服内婚嫁”和“服内生子”。居父母之丧,不能结婚,“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而且婚姻无效(“离之”)。若服丧的对象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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