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政府挪用千万财政资金为企业缴排污费
2016-11-18 11:10:45   来源:中国江西网

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

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向江西、广西两省份反馈了督察意见。两省份均被指存在环保不作为的问题。其中,江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广西为建设钦州滨海新城,将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29%的面积调出保护范围,侵占千余公顷红树林。

江西

大量污水处理厂成“晒太阳”工程

7城上半年PM2.5不降反升

17日下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江西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江西“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2012年至2014年,乐平市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南昌市支持企业违规拓建,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向江西通报了督察意见。他说,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鹰潭、吉安、新余、赣州等7个地市PM10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但多数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对此认识不够,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导致在具体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上不严不实。

督察指出,2014年以来,江西省未按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未通过年度考核地区进行约谈或问责。萍乡市2015年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8家国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有6家长期超标,部分燃煤小锅炉淘汰弄虚作假。

此外,治污设施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部分污水处理厂“无效运行”。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大量危险废物长期存放,甚至非法处置。

[责任编辑 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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