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76人
2017-01-12 09:36:18   来源:人民网

1月1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16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从严惩处扶贫领域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犯罪行为,2016年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32件676

1月1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16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从严惩处扶贫领域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犯罪行为,2016年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32件676人。
2016年初,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查办。
坚持把专项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咸阳市检察院在接到群众举报,称所辖区能源办主任张某涉嫌贪污犯罪。第一时间展开初查,一举查获张某伙同本单位财务人员骗取国家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补贴资金40万余元和违法收取使用管理费20万余元的案件。安康市镇坪县检察院深入贫困户摸排线索,发现曾家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杨某、谭某等四人涉嫌贪污五保户供养资金,经过细致周密的侦查,查明杨某利用职务之便,与谭某、曾某、杨某某共同贪污五保资金(民政优抚资金)14700元。商洛市检察院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商州区检察院查办了该区农机中心负责人袁某、杨峪河镇农机干部张某、财政所长曹某等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件,查证了其违规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了“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组建了百名检察官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584场次;依托96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48872名负责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基层站所、农村两委等人员接受警示教育535场次;依托预防宣讲团、警示教育基地、预防志愿者、乡镇检察室(工作站)、检企共建(合作)、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等六大平台,深入农村基层开展预防宣传554次,推动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姜平 源源)

[责任编辑 文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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